竖屏技术倒逼艺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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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锐评】

   近年来,竖屏影视创作悄然兴起。短短五六年光景,从长剧为主到长剧与微短剧分庭抗礼,从全是横屏模式到很多作品采取竖屏拍摄,影视生产传播格局发生了深刻改变,连带着创作生产模式和受众接受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影视从业者应该如何应对这场技术革新给影视行业带来的改变,这些问题亟待业界思考。

   竖屏模式肇始于智能手机的普及与短视频的兴起。受众习惯了单手持机、单手滑动、上下翻飞、快速自如的竖屏阅读方式和即时化、碎片化的移动观赏方式。原本在影视创作中占主流的横屏长视频因为时间长度、叙事节奏等原因,与移动互联网语境和手机观看模式出现不适配的情况。于是,竖屏模式应运而生。2017年腾讯新闻出品竖屏节目《和陌生人说话》,将竖屏模式引入影视创作。之后,视频平台开始布局竖屏影视作品生产。2018年,爱奇艺推出《生活对我下手了》,试水竖屏剧,在观众中获得较好口碑。他们又“乘胜追击”,制作《生活对我下手了2》《导演对我下手了》系列竖屏剧。但“下手了”系列都是每集独立成篇的段子剧,缺乏吸引用户连续观看故事的黏性,与传统横屏剧相比,传播效果相去甚远。视频网站看到段子剧的传播局限后,转而尝试竖屏连续剧生产。近两年,蓬勃发展的短视频平台成为竖屏模式创作的新沃土。很多以竖屏影视作品为主要内容的剧情号、小程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类作品数量甚巨,质量却普遍不佳,存在创作题材失衡严重、内容套路重复甚至情节低俗擦边、浮夸粗糙等问题,一些作品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成了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的重灾区。针对这种情况,2022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包括竖屏剧在内的微短剧进行调控整治,为今后发展指明方向。

   竖屏影视创作若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对竖屏模式的艺术特点和美学风格进行深入分析,扬长避短,发挥其独特优势。从视觉结构来讲,影视创作从横屏到竖屏,最大的变化是原本左右关系的横向构图转为前后景的竖向构图。这导致作品画面中容纳人物的数量和传达的信息量相对减少,在表现复杂的事件和人物关系时不如横屏创作得心应手。因此,竖屏影视作品在情节设计上可以适当压缩同一场次的出场人物规模,在构图上弱化环境和场景,让焦点人物居前或处于纵深处的中部,其他人物在后景活动。如此处理,受众的注意力更容易集中在焦点人物身上,关注他的仪表、姿态、表情、言语,从而产生“面对面”的交互感,获得沉浸式、包围式的观赏体验。在某种程度上,竖屏影视作品的剧情张力被人物魅力所替代,人们不像观看横屏影视作品那样容易沉浸于故事世界难以自拔,而是会跟随“可触可感”的主人公在现实与想象中穿行。

   当然,竖屏创作也不是完全不能表现人物众多、关系复杂的故事。当下典型的竖屏影视作品单集时长在1到3分钟,情节紧密关联的连续剧通常有几十集,这一特点给竖屏创作铺陈复杂内容足够的篇幅空间。在具体表现某一复杂关系的情节中,创作者可以通过运镜使画面在几个人物之间快速切换,或直接将画面分割为两个部分甚至多个部分,最大限度地开发屏幕内容可承载范围。这些处理方式无形中加快了叙事节奏,使情节点的设计更加密集,言语交锋更加激烈。

   可见,竖屏影视作品虽然在叙事和审美上存在一定局限,但也具有很多横屏创作无法比拟的魅力和优势。当下竖屏影视创作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在于叙事和审美,而是部分创作者把这种新型模式当成赚快钱的工具,使作品粗制滥造,出现瑕疵甚至硬伤。当下的竖屏创作体量小,成本低,制作周期短,准入门槛低。相较于横屏长视频作品动辄需要几年创作生产周期,竖屏作品只需要月余便可以完成从策划到上线的全部流程。高速运转背后,商业逻辑容易代替艺术规律。有的创作者为了提高效益,懒得在艺术上创新突破,采用模仿、搬用之法,将一些横屏创作的热门元素叠加,或将某些为观众熟悉的桥段随手嫁接,使作品呈现一种不伦不类的风格。还有的竖屏作品在剧情中直截了当地植入广告,或为商品量身定制剧情,配合竖屏下方即看即买或转场直播间的链接,仿佛是商品展示的橱窗。

   竖屏影视创作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人们对其市场前景仍充满美好期待。目前,视频网站、短视频平台、制作机构都将其视为行业的下一个风口甚至是战略转向,纷纷投入资本和人力。但要想迎来发展高光时刻,创作者还需摒弃浮躁心态和投机心理,潜心艺术探索,在游戏化、小品化的风格之外添加更多现实观照和文化思考。平台、出品方则应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调整经营思路,从迎合消费转为引领审美,探索成熟、稳定,且兼具社会效益的盈利模式。可能有人要问,横屏和竖屏究竟孰优孰劣,谁会成为今后影视生产的主流?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我们坚信,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引领下,在平台、机构以及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下,竖屏影视创作一定有大放异彩的时候。届时,横屏影视创作与竖屏影视创作共存,将成为融媒体时代长期的影像传播图景。

   (作者:陈立强,系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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