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天眼查显示,2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明某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杨洋诉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明某以书面形式向原告杨洋赔礼道歉,并将致歉信刊登在网易新闻账号“快乐同江影视”显著位置;被告明某支付原告杨洋经济损失3000元。
目前,杨洋已就赔偿金额及诉讼费部分提起上诉。
企查查截图
版权声明:本站源码,文章,图片,资讯。等!归属于原创作者 《爱惜资源网》所有源码,文章,图片,资讯。等!搬家而来 请勿使用非法用途,下载之后24小时删除 如有侵权到你的版权-请联系我们 QQ邮件:[email protected] 我们会在1-3个工作日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