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郭富城获赔100万 原来是广告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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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情况?郭富城获赔100万】近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五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为“香港居民郭富城诉广州合美公司肖像权纠纷案”。该案中广州合美公司未经郭富城的许可,使用郭富城的肖像进行网络及线下的广告营销,法院认定为系对郭富城肖像权的侵害,判决广州合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报纸及微信公众号上赔礼道歉。

据了解,自2019年起,广州合美公司在多家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载有原告郭富城的照片作为插图的文章进行宣传,突出标注天王助力合美”、签约天王巨星郭富城”等字眼。

还在微信公众号发表题为《合美电动车门头以及其他画面下载链接》、《年终大会战,共赢2020,合美电动车深圳、东莞招商峰会》的文章中,擅自使用原告郭富城的照片作为文章插图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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